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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责众

April 10th, 2005 有话要说? 查看留言

“法不责众”是一个中国特色的词汇,甚至也可以说已经成了中国人的思考方式。自己想做什么事,可是这个事情是不被允许的,于是号召一班人一起干,这是一种“法不责众”的思考方式;看到一帮人打砸抢,不去阻止也罢,有的甚至上去一起“凑个热闹”,这也是出于一种“法不责众”的心理。

一个人拿砖头在大街砸商店肯定是非法的,那么一群人砸就是合法的了么?当然也是不合法的。而这种群众的盲目是可怕的,无益的。今天你砸了人家的窗户,看起来很扬眉吐气,好像被砸的受了损失。可是人家损失的无非是几块玻璃,可是扔砖头的人损失的呢?损失的是外部对这个人群的友好印象,损失的是别人来你家做客的信心。孰轻孰重,不言自明。

P.S. 最近,看砸玻璃的新闻看多了,总是让我想起《谁说我不在乎》中的那个非常执着的要拿内裤猴皮筋作弹弓打人家玻璃的精神病患者。

分类: 岁月随想 标签:
  1. April 11th, 2005 at 10:05 | #1

    用砖头砸人家玻璃未偿不可 个人不支持 但也不反对
    我也ps:抽出内裤的橡皮筋打你们家玻璃的是冯巩的病人 不是葛优的什么人

    出自《谁说我不在乎》

    Re by MaYue

    多谢纠正。

  2. April 11th, 2005 at 18:49 | #2

    砸玻璃不是很支持,如果有力量就去做点更有意义的,不要让人家说我们只会砸玻璃嘛!

  3. up1m
    April 11th, 2005 at 20:17 | #3

    政府默许了这种行为。
    这实际上也是转移民众注意力的一种好方法。
    可悲啊。

  4. April 13th, 2005 at 12:55 | #4

    砸玻璃是有点偏激,但是也不反对,毕竟国内群众对日本的态度积压不是一天两天的
    这实际上也是转移民众注意力的一种好方法。
    可悲啊。
    前政府因为发展经济,忍气了很多东西,作为一个预要在民族之林而立的我们,必须要有我自己的原则和态度,就像一个人。
    我很欣赏韩国人的团结,卢武铉曾在去德国访问时对德国媒体说过这样一句话:日本这个国家是把过去侵占别人,欺负别人的历史作为一种光荣的历史,他说如果和这样的国家相处,这是人类社会的不幸!
    因为活生生的例子就摆在面前,德国的诚恳,赢得了全世界人民的尊敬!

  5. 关于游行
    June 3rd, 2005 at 17:53 | #5

    一直感觉楼主的视点不敢赞同,楼主给我的感觉似乎是一个身在其外对客观描述了一下,再评论一下。给人的感觉很中立。

    有一个实事是中国还是个全民素质不高国家,中国的有识之士可以做的是提高全民素质。具体生一个有意识的人都可以做的是:用自己的言行影响自己的孩子,用自己的一份心意让更多的孩子上得起学。而不是在“中立”的说话!(有些机动了,如果楼主感觉不好我表示我的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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