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在最前面写清楚,这是一篇介绍日本的文章,仅供参考。
今天(三月十一日),大阪的律师协会向大阪府某市的市立中学的校长们发出了如下这样的建议书:
必须对学生们明确说明:你有权不唱国歌,有权不起立。如果不具体说明的话,容易在学生中产生误解,有侵犯人权的嫌疑。对正在人格发展过程中的中学生的“思想,是非观的自由”有必要进行保障。
建议书还说:君之代(日本国歌)是日本二战前的天皇制的表现,与国民主义向悖。虽然政府在学习教育要领中有“国歌指导”这样的主张,但并不是一定要强制使其深入学生的内心。
而在东京都,或许因为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是比较激进的保皇右派,那里颁发了完全相反的规定:2003年10月,东京都教委向东京都立学校发出了“在学校活动中,齐唱国歌并起立是教职员的义务”的通知。很多有良知的教员激烈反对认为这有悖宪法的“思想,是非观自由”的内容,发生了很多拒绝起立,拒绝伴奏的事情。因为这,去年有250名教师被警告,还有因为两次不起立而被扣除10%工资的情况。受到处分的教员主张“有权不起立”,并提出了起诉。而到了今年的毕业式,虽然反对的声音还是很多,但不起立的人数由于高压政策明显减少,只有12个人。(日语原文)
不同于日本,地区都可以作出自己的法律,甚至违宪,我国早早就颁发了《国旗法》,规定在升旗降旗的时候,只要国旗在视野内,都必须面向国旗庄严伫立,因为我中学的时候办过一期黑板报就是关于国旗法的,所以还记得一点点。我们这是出于一种神圣的爱国主义教育,法律规定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党。而日本的宪法主张思想自由,爱憎自由,甚至法律保护你有权不唱国歌,不起立。是非爱憎自由,那么是不是可以自由的不爱国呢?但日本政府肯定是要自己的人民爱国的,这有点儿矛盾。
当然,我必须说,我是热爱我的祖国的,我有热爱祖国的权利和自由,不用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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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不是自由和民主的象征呢?我记得美国尚有“叛国罪”一说,日本倒可以让国民选择爱或不爱国。岂不是说日本比美国自由?不解
叛国罪是指对自己的祖国造成损失的一种比较严重的情况吧。不爱国并不等于叛国。叛国肯定在任何国家都是不被法律允许的。
hmm 也对。
不过说真的,日本人民还是蛮幸福的,让国民做想做的事,那也是民主的表现吧,虽然偶尔会有右翼人士做些不合适的事情。
呵呵..我也不爱国.
http://www.zuola.com/weblog/blogview.asp?logID=198
怎么用了“也”字?
我和某些人一样,不支持膨胀的民族情绪,所以希望别人不要逼我”爱国”.因为我反对国家至上的理论.并且有些国家不值得爱.—当然,不爱国不意味着有其它含义,您也知道,我有权不示威,也有权不游行,也有权不骂日本.
怎么搞的,,为什么说我的发言是spam呢,难道我的人品太差